一口氣搞清避稅天堂的資本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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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開曼群島、維京群島、百慕達

很多人想到的可能是風景優美的加勒比海島度假天堂

但是在資本的眼裡,這些地方除了是度假天堂更是一個避稅天堂 這些地方藏著全球大部分的離岸公司,離岸現金 全球的跨境交易當中,有一半是經過這些避稅天堂 全球的幾乎所有公司,幾乎所有名人,都能或多或少的跟這些加勒比海島扯上關係

很多上市公司,尤其是中概股公司,要是看它們的股權架構,往上捋捋到頭 大部分都有這個BVI,就是英屬維京群島,就這麼個三萬多人的地區 總資產竟然高達1.4萬億美元 相當於這個地方人均資產是四千多萬美元 人均4000萬美元 咱們今天就來聊聊

在這些神秘優美的海島上

究竟藏了哪些秘密

就利用這些避稅天堂

富豪和資本們

又有哪些操作和玩法

小Lin今天要聊稅了

雖然聊稅

但大家可別真睡

我就盡我所能講得有意思一點

咱先來說說避稅這個事

避稅大家注意

它和逃稅是兩碼事

理論上避稅它其實是合法

這就好像你開車從A地到B地

中間有收費站收20塊錢

但是有個遠一點的收費站

它只收5塊錢

如果你不走這個20塊錢

你繞遠一點走那個5塊錢

這其實就是合規的避稅

如果你這兩條都不走

你就非想從中間

找個什麼小道抄過去不交錢

這就是逃稅就是違法

咱先明確一下這個概念

我講得有意思吧

臭不要臉

當然現實情況下

其實它的界限

有的時候是挺模糊的

這個咱一會就會看到了

咱們都知道

不管是個人還是公司

你有收入有利潤就得交稅

如果說你所有的經營主體

活動都在一個國家

那其實沒什麼可說的

你在美國就交美國的稅

在中國就交中國的稅

但是一旦出現了跨國的情況

這裡邊就有微妙了

打個比方

老王他是A國的居民

他跑到B國家

去投資了小Lin奶茶店家

結果賺了1萬塊

然後他想把這個錢

拿到A國家來花

那這時候

理論上可以對他這1萬塊錢

徵稅的

自然就是這兩個國家

A國家和B國家

也就是他的所在地

和他的賺錢地

比如說這兩個國家咱簡化

都收20%的稅

你說這時候稅怎麼收呢

一般國家

它理論上可能會有屬地原則

或者屬人原則

這可能有點理論一會兒就好了

屬地原則就是

凡是在我這個地盤發生的收入

不管你是哪國人

你都得給我交稅

而屬人原則

就凡是你是我的居民

產生的收入

不管你是在哪個國家賺的

你都得給我繳稅

就我們知道的大部分

幾乎所有的國家他都屬地的

就你在這個地賺的錢

這個國家是肯定要給你徵稅的

而大部分大一點的國家

他也是按照屬人的

所以就是對於大部分的國家

老王他在兩邊都得交稅

到手就6400了

那你想這麼嚴重的雙重徵稅

誰還想跨境投資對吧

所以大部分國家

其實他還會再簽一個雙邊協議

就比如說出現老王這種情況

我們兩邊都少收一點

或比如說都按屬地原則等等

大概就這意思

我說的都是極其最簡化的版本

我們就先理清這個邏輯

實際的情況

稅法不同國家會複雜巨多

那想要避稅

其實目標就很明確了

就要么在A地少交點稅

要么在B地少交點稅

咱先說這個A地

怎麼能讓A地的稅率

更低一點呢

那我就可以找一個

稅率較低的所在地

像我們熟悉的

例如香港新加坡摩納哥

包括那些避稅天堂的海島

它的資本利得稅

就是Capital Gains Tax都是0

什麼意思呢

就是在這些地方

我投資分紅賺的錢

都完全不用交稅

就是老王他A地

一點稅都不用交

而且像BVI 巴哈馬

這些群島它更

絕不 光是投資收入不用交稅

正常公司在那經營賺的錢

也不用交稅

所以如果是公司的話

你可以就把註冊地

放在這些避稅天堂

那個人的話你比如說

你可以在那買套房子對吧

然後每年去那住一陣

就變成那的常住居民

反正風景優美氣候宜人

就當度假了也挺好

這樣你就把你的所在地

給挪過去了

你看

這是全球人均GDP的前幾名

摩納哥盧森堡

百慕大開曼群島

就是因為富豪

就愛往那跑是吧

好剛剛這是所在地

那賺錢地呢

那有些人可能就說了

這錢在哪裡賺的就是在哪裡賺的

這怎麼改

確實就對於

那些很多實打實的經濟活動

比如說我在英國投資個實業

或者比如說

我在英國的小Lin奶茶店打工

那就沒什麼可說的

確實賺錢地就是英國

不過還有很多那種無形資產

就是那些非常模糊的收入

它其實是很難界定

你具體是在哪個國家

產生的這個收入

就比如說我寫了本書

或者我寫了首歌

這個知識產權

它是在哪創造出來的呢

其實就不是很清晰了

這裡邊就有運作的空間了

你比如咱之前聊過的

像什麼蘋果微軟輝瑞等等

這些美國公司

它們就把海外的研發基地

放在愛爾蘭

就把這些智慧財產權帶來的收入

轉移到了稅收窪地愛爾蘭

對於很多小公司或者個人來說

其實也差不多

它們就可以把自己的主體

放在這些零稅率的

那些加勒比小島上

然後想辦法把收入給轉移過來

也就形成了

一個龐大的離岸市場

其實很多明星

都是這麼操作避稅的

你比如說著名歌手Shakira

她是怎麼幹的

她就跑去巴哈馬買了套房子

因為巴哈馬有個好處

為了吸引這些社會名流

只要你在我那兒買房子

你就可以算是我的居民

你就可以按我的0%來交稅

而且據說你在那買的房子越貴

辦事效率越高

就這麼著

Shakira就給自己

整了一個巴哈馬稅收居民身份

Tax Residency (status)

到這兒還沒完

並不是說

她成了巴哈馬的稅收居民之後

她就在巴哈馬開了公司

然後拿這個公司

去做生意賺錢了

她還是找了一個

看起來相對比較合理的

稅收窪地就是盧森堡

然後因為她是名人

她就跟盧森堡政府談判

最終把這個稅率降到了2%

所以她就

先是在盧森堡成立了一個公司

交2%的稅

然後用一個BVI公司

控股這個盧森堡公司

再用一個開曼公司

控股這個BVI公司

接著再用一個巴哈馬公司

控股這個開曼公司

最後

Shakira控股這個巴哈馬公司

所以其實這中間

就是一層一層的空殼公司

連環控股中間稅率全是零

最後她只交那2%的稅

為什麼要在中間

搞這麼一堆殼呢

這個咱一會兒再說

我們剛剛說的這些

其實都是圍繞著這些避稅天堂

它稅率低這個特點展開的

它之所以能夠突出重圍

還有一個至關重要的原因

就是因為它的私密性

像BVI就這方面的佼佼者了

也是最普遍應用的

避稅天堂之一

你在那註冊一家公司

就幾乎所有的資訊

都不需要公開

你就不需要公開股東

實際受益人這些

唯一有記錄的就是董事會

你甚至還可以再花五百美元

僱個當地的人給你當代理董事

這樣又多了一層隱私保護

你的名字

就再也不會出現在

任何這個公司資料上了

就連BVI政府它都不知道

而且它註冊整個流程都非常簡單

你找一個代理

三天一千美元就搞定了

在BVI它是有極其嚴格的法律

規定參與到公司運營當中的

不管是代理

還是律師會計等等這些人

不是在特別極端的情況下

都需要嚴格保護客戶的隱私

不能洩露

你看這一下就方便很多了

因為很多國家

它為了保證資訊的公開透明

公司的什麼股權架構

交易記錄等等這些資訊

都要公開

我註冊了多少個公司

投資了多少公司

這個資訊網上一搜全能搜出來

那就不太好

咱就可以搞一個

BVI的空殼公司

作為這個投資主體

比如說就叫

Lin Lin Limited

那這樣大家之後

就查不出來背後是我小Lin了

其實剛才

Shakira為什麼套那麼多層空殼

就是因為她太有名了對吧

所以就多套幾層

來隱藏自己的身份以防萬一

你看這些避稅天堂

同時具備了這兩個特點

低稅收和私密性

又能避稅還能掩人耳目

這麼好的東西

自然就成了很多高淨值人群

和公司的一些經濟活動當中

非常重要的一環

比如說有調查發現

約旦國王阿卜杜拉二世

從1995年到2017年

至少透過顧問

建立了三十多家空殼公司

在美國英國等等地方買房

價值高達1.06億美元

再比如說

英國前首相布萊爾

在2017年的時候

通過買一個BVI公司

擁有了

一個價值880萬美元的大樓

比他自己直接買這個樓

省了40萬美元的稅

還隱藏了自己的信息

後來是因為

一些小道消息的爆料

才被曝光出來了

不過我還是強調一下

很多人或者公司

他用BVI來隱藏信息

可能是他不想對公眾公開

也可能是他不想對

比如這個國家的政府公開

但不代表說這些活動

它就肯定是非法

大家可千萬別覺得說

誰誰誰有個BVI

那你這個就肯定有貓膩兒

不是這樣的

說到這兒你可能會好奇

不是說避稅天堂能保護隱私嗎

那你是怎麼知道這些操作的呢

其實這些資訊

主要是透過

一些少數的內部人士或者律所

爆料出來的文件

才流到市場上的

一些極少數的信息

不過一會兒咱們要說到的

像馬雲劉強東許家印等等

這就是公開的訊息了

別急咱慢慢說

就一般說這些島怎麼避稅

可能講到這兒就差不多了

低稅率私密性

這其實聽起來也都很直觀

但是它和各個國家

各種複雜的限制

以及各種經濟活動這麼一結合

就會衍生出來

各種五花八門的玩法

咱們首先來說一個大陸公司

在境外上市

一般都會玩的一個組合拳

叫做紅籌架構

我們看境外上市的中概股

大部分其實都註冊在開曼

然後你要順著開曼再往上捋

十之有九都有BVI

比如阿里巴巴你看註冊在開曼

然後股東裡邊

馬雲就通過個人、慈善基金會

家族信託、公司好幾個渠道

四個BVI

好幾層架構來持股阿里巴巴

再比如許家印

也是透過一個BVI公司

叫Xin Xin Limited來持股恆大

劉強東的這BVI

叫做Max Smart ltd.

B站陳睿叫Vanship ltd.

而這些中概股為了完成上市

都會制定出來一套

非常完善的企業架構

你看這裡邊又是開曼又是BVI

又是香港對吧

你說幹嘛搞這麼複雜

大家別嚇到了

這個東西雖然看起來唬人

但其實它邏輯挺簡單的

我們知道A股它對公司上市

是有利潤門檻的

所以像很多那種互聯網公司

它前期需要積累用戶需要燒錢

或者一些科技公司

它要研發要砸錢

這種它前期都是不盈利的

所以它如果想要上市融資

就只能去境外

比如說一家大陸的企業

小Lin奶茶店

它想要去納斯達克上市

因為一些監管的限制

就是大陸企業很難在納斯達克

直接掛牌

所以解決方案是什麼呢

我就需要在海外

先註冊一個公司

比如說叫小Lin國際

然後用某種方式

讓這個小Lin國際

和小Lin奶茶店

給關聯起來

最後再讓小Lin國際

去納斯達克掛牌上市

這不就相當於

變相讓我的小Lin奶茶店

也去上市融資了

所以這裡頭這個小Lin國際

它就相當於一個海外的殼

就跟之前我們說Shakira

那一層一層套的

是一個概念

那你要是小Lin 對吧

這個小Lin國際的註冊地

你放哪兒呢

我就找一個稅率低一點的

避稅天堂

大部分公司

都會選擇在開曼群島

你比如說京東阿里

B站等等

它的上市主體

都是一個開曼公司

那你說境內和境外這倆公司

怎麼連起來呢

最常見的就是控股

比如說我讓小Lin國際

去直接控股小Lin奶茶店

這還沒完

正常大陸對外資分紅的稅率

是10%

但香港它會有一些特殊的優惠

香港公司

如果持有大陸公司的股份

這個分紅的稅是5%

那我就可以香港

再去建一個公司

比如說叫小Lin香港

多了這一層之後

立刻又減了5%的稅

所以你看這一整套框架下來

小Lin香港

控股境內的小Lin奶茶店

開曼的小Lin國際控股小Lin香港

然後小Lin國際在納斯達克上市

這就是最簡版的

傳說中的大紅籌框架

有大紅籌

那就必須有小紅籌是吧

它實際本質上

跟大紅籌非常類似

但因為國內對於有一些產業

比如說像B站這種

涉及到網絡傳播的

它對外資的持股比例

是有限制的

或者乾脆就不讓外資持股

就比如說你股東裡要有外商

那你那個網絡什麼什麼許可證

可能根本就辦不下來

所以剛才

咱們說那個大紅籌架構

它就走不通了

比如說我有一個叫小Lin網絡

這個小Lin網絡

就不能直接由這個小Lin香港

直接控股

怎麼辦呢

我可以讓這個小Lin香港在國內

先控股一個外商獨資企業

就叫它小Lin啦啦啦

然後我就讓這個小Lin啦啦啦

和我的小Lin網絡

在中間簽一堆協議

大概意思就是啦啦啦

可以拿到小Lin網絡的收益

也對小Lin網絡有控制權

這樣最終還是能達到

那個鏈接小Lin國際

和小Lin網絡的作用

比如說你看B站的股權結構圖

你能清楚地看到

它這個虛線的部分

其實就是協議控制

聽起來可能有點繞

但其實

它就是在大紅籌那個架構當中

加了一層協議控制

這個就是小紅籌架構

也就是很多人可能都聽說過

然後不明厲的那個VIE架構

因為他簽的那堆協議

就叫VIE協議

所以你看這個大小紅籌

本質上其實很簡單

就是境內的這個經營主體

通過各種方式

串聯到一個境外的主體

然後境外主體上市

甭管那個結構圖

畫 得 多麼的誇張複雜亂

但它底層的邏輯都是這樣

不過這還沒完

咱剛才只說到了

上市的這個主體

就是開曼群島的這個主體

但是它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怎麼弄呢

你要是看公司的招股說明書

一般這個開曼公司的股東

都是一堆BVI公司

而這些BVI公司它的所有者

正是這個運營公司的創始團隊

也就是說創始人他會通過BVI

去持有這些

註冊在開曼的公司的股票

之後他要是賣股票套現對吧

這些錢

是直接可以流入到開曼公司

免稅

所以說

剛才我們說BVI它保護隱私

但上市的時候就不一樣了

你這個招股說明書上

是必須要清楚地寫出來

這些BVI公司

背後的實際控制人是誰的

這也是為什麼咱們能知道

像馬雲劉強東或者許家印

他們的BVI叫什麼

這個BVI控股

要是再高級一點的玩法

創始人可以把投資人

都放到一個BVI裡頭

這樣的這個BVI裡頭的大股東

就相當於擁有了

這些人加起來的實際控制權

其實有點相當於簽了一個那種

一致行動人的協議

而且這些股東

要是有什麼股權轉讓

亂七八糟倒騰

他就在BVI裡頭進行就行了

這對開曼主體那個層面

就沒有那麼大影響

我記得當時京東它剛要

登陸納斯達克的時候

劉強東本來就想把一些投資人

也拉到他的BVI裡頭

但是像那些老虎基金

他就死活不進去

不想全都綁在一起

所以後來

京東也不得不緊急找來了騰訊

這也是為什麼騰訊一直都是

京東數一數二的大股東

直到2021年底減持

這也是為什麼你在京東買東西

從來都是微信支付

壓根沒有支付寶的選項

好我們再延伸一點

你要是仔細去看

剛才那些股權結構圖

你就會發現這些大佬

通常不是直接持股這個BVI

中間還會再來一層

一個信託公司

這是為什麼呢

信託咱其實之前也聊過

因為這個資產一旦放進了信託

它名譽上

就不屬於這個個人自己了

就起到了一個

這個風險隔離的作用

正常情況下

因為你放進這個信託了

那理論上

這大佬也控制不了裡邊的資產

但在BVI註冊的這些VISTA信託

就大佬還可以以某種名義

有一定的控制權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大佬都喜歡

在BVI建信託的一個重要原因

具體的我們在這就不展開了

剛才說的這些

你可能會感覺說真會玩

其實這些

都還在合法合規的範圍裡頭

要是再狂野一點

那就可能會遊走在那個邊緣

你看這個避稅天堂

又能免稅又能藏信息

利用這個特點

資本其實確實是會有很多那種

灰色操作的空間

我覺得非常常見的一招

就是資本操控

其實說白了就是左手倒右手

比如前亞洲首富阿達尼

在2023年1月的時候

就被一個做工機構

Hindenburg Research

曝光了

他們就發了一個

長達一百多頁的報告

各種信息指控說阿達尼集團

涉嫌利用離岸公司操控股價

規模高達兩千多億美元

這在股價操縱史上

都能排上前幾號的大案了

報告出來的幾天之

內阿達尼 集團旗下的七隻股票

一共市值縮水了五百億美元

那當然也讓阿達尼讓出了

他亞洲首富的位置

那這個阿達尼他是怎麼幹的呢

或者至少說

他被指控是怎麼幹的呢

這阿達尼有個哥哥

叫維諾德·阿達尼

這個哥哥就找了

兩個非常信任的人

在BVI 毛里求斯

阿聯酋等等地方

搞了一堆空殼公司

並且把阿達尼很多在海外的錢

放進去了

然後

他們又建了一系列的投資基金

透過剛才那些空殼公司

把這個錢注入到這些基金

然後這個基金再去大量持有

阿達尼集團自己的股票

從而就達到那種神不知不覺

就操控自己集團股價的目的

就幾個毛里求斯的小基金

交易量佔了

三年公司總交易量的30%

這也難怪

阿達尼集團的多隻股票

三年內翻了超過十倍

而且還有一個點

就是印度它對上市公司

是有一個特殊的要求的

就是這個內部人士持股

不能超過75%

但實際上

阿達尼家族海外那些

錢就 那些基金的持股

如果都算進來的話

有三家公司

是會超過75%這條線的

按理說

這三家公司就會面臨退市

所以總的來說

阿達尼利用了這些

避稅天堂的私密性

偷偷自己買自己

達到了操控股價

和秘密持股的目的

可能有些人就好奇了

他這些股票全是他自己買了

都超過80%了

那意義在哪呢

這個阿達尼集團他是搞實業的

所以玩的其實就是資本

說白了就是誰能藉到更多的錢

他把股價抬上

去就 意味著他有更好的信用

至少他看起來感覺更

就是有前景

他就更容易

從銀行上以更低的成本借到錢

就能幫助他快速地擴張

那它真的就會更快速地發展

那股價就真的會進一步再上漲

所以其實它就透過自己買自己

來製造出虛假繁榮的第一步

而且這裡頭還有個挺搞笑的事

就是那個做空機構

他在調查的時候就發現

一個堂堂幾百億市值的

跨國公司

他請的審計公司的辦公室

居然長這樣

裡邊就四個人

在這麼一個簡陋的辦公室裡

你說他審計能不出問題嗎

像阿達尼這種

就屬於比較簡單粗暴的那種

左手倒右手把錢出去

在BVI毛里求斯繞一圈

相當於把自己藏起來

不過許家印的玩法

就更高級一些

你看他剛看了前亞洲首富

這又來看前中國首富了

這個許老闆的操作

咱會單拎出來做一段視頻

和咱們這期一起po

主要是

小Lin經過這一大長串的學習

也學到了Vista信託那點精髓

咱得給自己隔離一下風險

大家可以出門左拐

繼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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